Q:觀察貴公司近兩年的獲利表現,發現第四季的獲利都比其他三季突出,不知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為何?能否請稍作說明
A: 1. 因中國的工人流動性高,新進人員第一季在生產操作上還處於學習適應期,故而生產效率較差,之後在越熟悉操作之後,第四季的效率表現會最好。
2. 因下半年為旺季,較上半年具規模效益。
3. 旺季時每一品項之數量較多,有利於生產效率之提升及工廠進行各項 Cost Down 措施,包括:
(1) 透過變更設計或改用材質、更改製程等降低成本,並使產品易於生產加工。
(2) 規模採購,具議價能力,降低成本。
(3) 製造費用管控,近兩年第四季製造費用都較第三季低。
4. 業費用管控,使得近兩年第四季營業費用都較第三季低。
5. 2014 年 Q4 營收比 Q3 稍微減少,但因為產品組合原因,所以生產效率較高,且適逢去年 Q4 新台幣貶值,故有一些匯兌收益。
PS.公司為了跟客戶維持長期良好的合作關係,會約定在匯率漲跌幅度在一個比率內自行吸收,超過該比率則會由雙方依照約定分攤。
Q:貴公司只負責生產燈具嗎?是否有設計安裝這類的工程收入呢?
A:針對某些並不具備設計能力的客戶,公司內部備有專業人員可提供協助設計的服務,但這一部分純粹作為公司相較競爭對手的差異化特點,並沒有因提供這類服務而有相關營收入帳。
Q:近來飛利浦及歐司朗兩大廠都把照明事業獨立出來,不知此舉對貴公司該正面抑或是負面解讀?貴公司的因應方式為何呢?
A:飛利浦的分拆主要訴求是聚焦,歐司朗則是將利潤較低的 BU 切割以增進公司的獲利表現。然而兩公司較廣為大家知悉主要是光源(燈泡),實際在燈具的部分佔比並不高。公司是有跟兩家公司合作,但比重很小。
公司 OEM 的客戶並非是像 GE、飛利浦、歐司朗這些生產一般住宅所用光源燈具的品牌。單就飛利浦及歐司朗分拆 BU 這件事看來,應不至於對公司會有明顯的影響。
Q:再請教貴公司近兩年扣抵稅額比率巨幅下降的原因?
A:這主要是因為公司近兩年提高盈餘分配比重的緣故,其計算方式有一公式,且政府也已經訂出該比率的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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