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麗娟在叫嘉恩起床時
趁我腦袋還在「暖機」的空檔
描述了上週日我們去嘉義看臥病的阿嬤之後
打包準備回台北時所發生的一件小事:

宇驊很喜歡堂哥的小孩所遺留下的玩具車
但是因為堂哥的小孩都已經是國中生了
也不住在老家,所以那玩具車其實是沒人在玩的
在我們準備返回台北時,老媽一邊幫忙整理要帶回家的行李
順手就在嘉恩、宇驊的面前把那台玩具車放進包包
一旁的麗娟看到後急忙阻止,因為他認為這不是我們的東西
不應該順手就這麼帶走
老媽起初還認為事情哪有這麼嚴重,畢竟玩具放著也沒人玩
丟在這邊實在浪費
嘉恩沒多久就意會過來,也加入聲援麗娟的行列
宇驊還呆呆地看著兩邊持續的爭論
麗娟補充說道,如果就這麼帶走,無疑給小孩一個錯誤認知
以為將來到別人家作客如果看到喜歡的東西也可以帶走
那往後出面制止反而讓小孩無所適從
宇驊後來也說話了:「阿嬤那不是我們的東西啦,不能拿!」
看來這個機會教育果然有出現成效

而這件事讓我聯想起前一晚,我跑步完在走回家的路上
剛要經過一個路口時,突然間從一條單行道中冒出一台逆向疾駛的機車
因為車上同時載著兩個小孩,機車的駕駛應該是個母親
女性婦人看到我出現,急忙把車煞住
顯然知道自己逆向駕駛比較理虧
我定睛一看,機車的大燈並沒有打開,看來已經損壞
兩個小孩也沒有戴安全帽
如果我是交通警察,至少可以開出三張罰單了
而這母親就在兩個小孩面前神色自若地給了這麼多不良示範
往後他的小孩如果因此而發生令人遺憾的交通事故,豈不是後悔莫及?

也曾經在捷運新埔站的地下道看到一個令我很難忘懷的景象:
一個媽媽帶著一個看來大約六七歲的小男孩挨著廣告燈箱走著
頑皮的小男孩沿路只要經過廣告燈箱,就伸出手碰觸
這位媽媽對此行為並不以為意,只顧著沿路跟小孩子講話
後來小男孩碰觸了一個燈箱廣告之後
不知道是力道過大或是燈箱上的廣告海報太脆弱的關係
竟然破了一個令人很難當作沒看到的大洞
這母親見狀後,馬上氣急敗壞地責罵孩子
而這行為也引起了距離約一百多公尺外的一位保全人員的注意
保全緩緩地向這對母子走去,想搞清楚發生了甚麼事
這媽媽並不是只顧著罵小孩而已
他的目光到處飄移,環顧四周看看有多少目擊者
那個時間點在走道上幾乎沒有其他人
除了我們一家人,還有那位緩緩靠近的保全
這媽媽連忙抓起孩子的手,故做鎮定狀的背對保全走開
當保全出聲呼喚他們時,這對母子的腳步反而加快了
想當然爾,這母親做了非常壞的示範
這行為無疑告訴他的小孩
做錯事不需要認錯,只要能躲過就好
相信這種教育的副作用將會在往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回饋」到這位母親身上,而屆時他可能還在責怪小孩不受教

證嚴法師說:
父母就是孩子的模,想要孩子變成怎樣形狀,自己就要先做好。
其實擴大解釋來看,只要是可能變成孩子學習對象的人
都應該對於自己的言行要有相當程度的注重
如果是一時無心或真的犯了過錯
誠懇的道歉絕對是必要的,而不是當作沒事或硬拗
就像 Bubu 說的:
人生有時候真的就是有一些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時刻,
除了抱歉之外,根本沒有任何理由可供辯駁。
我想,只要道歉不是一種蓄意的推脫,
接受與願意了解就給了和諧共處最大的可能;
親子之間,也常常是如此。


前陣子洪蘭教授為文批判台大醫學院的學生求學態度不佳
整個社會為此吵得沸沸揚揚
洪蘭教授恨鐵不成鋼的心理不難理解
但仔細想想,孰令致之?
當真要把所有過錯都加注在這些大部分都還未踏出社會的學生身上?
嚴格地說,當電視上政治人物說詞前後反覆
國會殿堂上語帶嘲諷或惡言相向的質詢風格
甚至為了自尊硬是把緋聞拗成「為民服務」;
演藝人員電視前形象清新,私底下吸毒嗑藥酗酒;
身為公職的軍警反而貪贓枉法...
當然,這些人的影響力絕對還是不及於孩子的父母
所謂「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父母應該在小孩年紀尚幼時協助分辨是非善惡
待其稍稍年長鼓勵「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
而父母自身絕對也得言行合一
否則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無疑是最糟糕的示範

自己為人父母之後
才發現原來自己有這麼多壞習慣要改
因為自身的壞習慣在小孩身上似乎會被放大好幾倍
就算想要視而不見,旁人嚴峻或質疑的眼光也會時時提醒自己
但也不是說自己行得正,坐得直
就完全都要小孩聽話照做
正如同黎巴嫩詩人紀伯倫的詩所描述: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他們是生命自己的孩子。
他們透過你來到這個世界,他們卻不屬於你。
你可以給他們你的愛,卻不能給他們你的思想,
因為他們有他們自己的思想。
你可以提供他們身體的住屋,卻不能替他們的靈魂找房子,
因為他們的靈魂住在明日之屋,那是你即使在夢中也無法到達的地方。
你可以努力像他們一樣,但是千萬不要使他們像你一樣,
因為生命是無法逆轉的,更不能被昨日的你所耽擱。

教養無疑是一門艱深但回報豐碩的人生必修學分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C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