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治社會版面最常出現的議題當推「廢除死刑」這件事了
為此法務部長王清峰還面臨被迫提出辭呈的下場
王部長有自己的理念,會想在任內貫徹自我理念的想法不難理解
社會大眾多數對已經死刑定讞的犯人竟可以拖延這麼久不執行槍決而不滿
認為王部長儘管有自己的理念,但應該要依法行政才對
但也有少數人支持王部長,認為寬恕才是對的
而這些主張其實也都正確,不至於讓人匪夷所思

儘管王部長舉出現行有不少國家已經廢除死刑
而且相對於未廢除死刑的國家,這些國家的犯罪率並沒有特別增加
依舊維持死刑的國家也沒有因此減少犯罪
據此證明廢除死刑不至於造成治安惡化的後果,要大家放心
但殺人償命自古以來算是普遍被接受的價值觀
這樣的觀念超越了年代、國家、種族
就算人性相對過去已經昇華到較高層次(不過我是對此有存疑啦~)
對於被害人及其家屬來說,兇手伏法絕對有相當的安慰效果

我自信絕對不是可以寬恕殺人兇手的人
但是之前看了有些噗友對於這個議題一面倒的指責王部長時
也許是反骨精神作祟,不斷想一些平衡論點試圖中和這樣的聲浪
首先,「殺人償命」並非所有的情況都適用
戰爭的時候,侵略方為了國家利益而殺人
被侵略的一方為了捍衛家園而殺人
如果能倖存,除了發動戰爭的人以外,大多沒有償命的問題
又有人主張,王部長因為工作職務之故,跟死刑犯又沒有任何關係
簽署同意執行槍決的文件不算殺人,跟其個人理念並不衝突
但職業殺手殺人也是工作,跟受害人也往往沒關係啊
那他「執行勤務」算不算殺人呢?
另外,有些兇手事後被證明精神異常,所以就算殺了人也沒被判重刑
有些人因為過失而造成別人死亡,法官也通常不會重判

另一個很特別的情況,看來大家倒是忽略了
相信大家都看過好萊塢打打殺殺的電影
如果主角還是黑道的角色
裡面的警察跟路人有時候就像射擊遊戲裡面的酒瓶一樣
照理說我們的道德觀應該要嚴重排斥這樣的情節
但奇怪的是,我們又常常會同情起主角的處境
對於他殺人的行為也會給予一些合理化的藉口
想必一定會有人說這是因為那是電影的緣故,並沒有人因此被殺害
不過有些電影卻是真人實事改編
我們上述的反應還是有出現過,不是嗎?

關於死刑存廢的探討,至今大致上都偏向情感跟人權方面的考量
雙方所持的論點立論都算充分,很難加以駁斥
所以我原先並沒有打算針對這個議題發表自己的看法
直到昨晚看了商週「發現酷建築」這個專欄
提到德國歐斯納布呂克的「努斯包姆美術館(Felix Nussbaum)」
這篇介紹文章主要是探討建築而非死刑存廢的議題
只不過文中有提到奧許維茲集中營,這不禁讓我聯想到一些事:
執行死刑若是一命抵一命,那當然就沒話可說
但像是希特勒或一些戰犯一個人的意志讓數百萬猶太人命喪集中營
那應該怎麼去計算償命的問題?有辦法讓他死百萬次嗎?
史達林曾說過:
殺死一兩、個人,那是謀殺;
死了幾百、幾千萬人,那只是一個統計數字

我們不妨用經濟學的角度來思考
當兇手因一時憤怒或不可扼抑的理由殺了一個人
而他也知道下場一定是只有死刑一途
假如現場還有其他目擊者或是逃亡過程中遇到他人攔阻
那麼多殺幾個無辜的人對兇手來說相對代價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如此一來是不是讓受害者人數在無形中增加更多呢?

我想上述的推論可能稍嫌簡陋
但是從人性的角度來思考應該不算完全沒參考意義
如果從情感或人權的角度來思考死刑存廢問題也許會有不足之處
把一些理性考量的要素納入之後
也許廢除死刑也不單單只是道德崇高的人才會有的選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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